2025年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①校园占地面积47.2万平方米(约合707.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0平方米,生师比19.8:1。
②专任教师29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4%。
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7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649.3元。图书60.5万册,生均图书97.6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8人间。2025级入学新生宿舍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无网上预定。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考生不受语种限制,公外只开英语。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 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550101 |
艺术设计 |
3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
65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6500元/年,宿费:(8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贷、助、补、缓”资助学生体系。凡我校学生符合国家及我校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可申请相关种类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8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150元。学生在生源地教育局国家助学管理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最高每人每年200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我校2025年只在辽宁省招生艺术设计专业,该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00%,投档原则按辽宁省招考委统一规定投档。
我校艺术设计专业招生无选考科目要求,该专业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 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排序,对于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查看语文、外语成绩;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次查看数学、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的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17444;72216958 传 真:024-72217666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tlsz.com.cn
E-Mail :tlszz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