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1)单独面向理科考生招生的专业看数学成绩;(2)单独面向文科考生招生以及文理兼招专业按语文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成绩相同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理论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上网公布。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