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0日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时间:2021年03月14日 10:00  作者:  点击:[]

1、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一专业总分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1)普通高考生按语文成绩优先录取。(2)中职生按语文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可同时选择3个专业志愿并排序,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3、我校将严格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可更改专业志愿。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我校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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