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2]14号)精神,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凡获得我省 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无对口要求。
2、考生均需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入学后我校针对新生统一体检,对体检后不合格或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学生,取消学籍。学校在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3、符合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
二、报名及收退费
(一)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报名成功即可缴费。
2、报名时间: 3月16日—5月12日12:00。
3、报名网址:https://www.tlsz.com.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4、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缴费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于5月14日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5、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收取及退费办法
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20元。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1、交费方式:
考生通过报名软件,利用支付宝完成缴费。
2、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3000-6500元/年),宿费:(800—1200元/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贷、助、补、缓”资助学生体系。凡我校学生符合国家及我校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可申请相关种类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学生也可在生源地信用贷款,最高每人每年12000元。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类别 |
学费 元/年 |
510103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
5000 |
51030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3 |
|
5000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
5000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
5000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 |
|
5000 |
570105K |
小学数学教育 |
3 |
师范类 |
3000 |
570107K |
小学科学教育 |
3 |
师范类 |
300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
5000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
5000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
5000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
5000 |
530203 |
保险实务(金融保险) |
3 |
|
5000 |
530605 |
市场营销(数字营销) |
3 |
|
5000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
5000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
|
5000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
500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智能财务) |
3 |
|
5000 |
570104K |
小学语文教育 |
3 |
师范类 |
3000 |
590401 |
现代文秘 |
3 |
|
5000 |
570113K |
艺术教育 |
3 |
师范类 |
4100 |
570106K |
小学英语教育 |
3 |
师范类 |
3600 |
570201 |
商务英语 |
3 |
|
5000 |
570203 |
旅游英语 |
3 |
|
5000 |
570206 |
应用日语 |
3 |
|
5000 |
570204 |
应用韩语 |
3 |
|
5000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 |
|
5000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
5000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
5000 |
570108K |
音乐教育 |
3 |
师范类 |
4100 |
570109K |
美术教育 |
3 |
师范类 |
4100 |
570102K |
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及中职计划单列) |
3 |
师范类 |
4100 |
570101K |
早期教育 |
3 |
师范类 |
4100 |
570110K |
体育教育 |
3 |
师范类 |
3600 |
570307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3 |
|
5000 |
570103K |
小学教育 |
3 |
师范类 |
3000 |
四、考试时间、方式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19日 |
9:00—9:40 |
数学 |
9:45—10:25 |
语文 |
10:30—11: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生) 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生) |
(二)考试科目
1、普通高中生
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400分。试卷由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笔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1)文化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语文、数学各150分,满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二部分组成。
2、中职生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400分。试卷由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按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笔试及评分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语文、数学各150分,满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二部分组成。
(三)考试方式:采取线上考试
(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16日-5月12日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交费 |
5月13日 |
学校对已完成交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
5月14日 |
自行打印准考证 |
5月15日、17日 |
线上模拟测试 |
5月19日 |
组织线上考试 |
5月20日 |
评分、汇总成绩 |
5月21日 |
成绩公示,考生成绩查询、分数复核 |
5月22日-25日 |
录取,网上确认 |
5月26日 |
上报省招考办,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五、录取及志愿填报办法
实施网上录取。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承认我省加分政策,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同一专业总分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1)普通高中生按语文成绩优先录取。(2)中职生按语文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可同时选择3个专业志愿并排序,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3、我校将严格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可更改专业志愿。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单向东、钟世新
常务副组长:蔡 田
副 组 长:方 鹏、伊宏伟、刘 辉、赵 凯、曹丽萍、韩 军
成 员:高国朋、周大崴、王 展、王 星、魏 松、张 磊、
张中辉、李新元、常 超、姜桂红、姜焕超及相关二
级学院的院长、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十个工作小组。各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疫情防控组
组 长:方 鹏(兼)
副组长:魏 松、周大崴
负责疫情防控方案的制定及单独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综合协调组
组 长:蔡 田(兼)
副组长:高国朋
组织管理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设计工作流程,把握各环节正常进行,协调各小组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工作;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拟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准备单独考试招生相关招生备品;完成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线上考试考前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3、命题、考务组
组 长:曹丽萍(兼)
副组长:王 展
(1)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应急预案的制定;
(2)负责线上考试工作。包括命题、考试、评分、核分、成绩汇总;确定监考教师、考场安排、组织测试、监考教师培训等考务工作;
(3)负责确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包括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评分等工作;
(4)负责将总成绩单于规定时间转交给招生录取组,转交材料为:①纸质版;②电子版。
4、信息网络保障组
组 长:蔡 田(兼)
副组长:张 磊 张 莲 杨 冰
负责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负责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负责线上考试考场软件安装、测试,确保线上考试正常进行。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准备,充分保证录取数据安全。
5、宣传报道组
组 长:韩 军(兼)
副组长:姜焕超
负责发动师生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宣传;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报道工作。
6、后勤安全保障组
组 长:方 鹏(兼)
副组长:常 超、李新元、姜桂红
负责考场、阅卷、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疏导车辆等工作。
负责供电、通讯、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电话正常使用。
负责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考试现场派专人驻守,及时对考务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配合疫情防控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财务组
组 长:刘 辉(兼)
副组长:张中辉
负责报名费用收缴工作,与综合协调组及时核对交费情况及名单。
8、接待组
组 长:伊宏伟(兼)
副组长:魏 松
负责接待校外各级领导。
9、招生录取组
组 长:蔡 田(兼)
副组长:高国朋
负责考生报名软件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负责按专业排序确定录取名单;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及备案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总结的撰写,并上报到省教育厅。
10、纪检监察组
组 长:赵 凯(兼)
副组长:王 星
负责监督、检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命题与考务管理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参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线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详见附件)。
学校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上报省招考办,我校制订评分细则,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八、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在我校网站上公布,须考生本人输入相关个人信息进行确认。请考生注意浏览学校网站(网址:https://www.tlsz.com.cn)。
九、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宣传网址
网址:https://zsw.tlsz.com.cn/
十、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结合《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制定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十一、申诉及举报方式
纪检监察处电话:024-72217910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5月2日